但实际上呢?
在中世纪,男人强歼或是通歼是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的。
但女人要,未婚女人会被处以极刑,已婚女人除非得到丈夫的口头宽恕,才能逃过一劫。
但她们要是控告男人性侵,却属于对宗教和男人的亵渎。
久而久之,男人四处发情,罪过和疾病都是女人承担。
无论是妻子的女仆、朋友、女性家人,无一能逃过他们的脏手。
事情若是败露,他们还会到处宣扬是女人勾引自己。
因为他们知道,这种说辞一定会被采纳。
法律保护的是受益者的那方,而不是女人。
制定法律的是男人、法官是男人、律师是男人、陪审团是男人、政府里都是男人。
他们帮男人说话,就是在帮助未来的自己。
当他们的男性朋友、长辈、后代或是他们自己,做出这种事,才有理由逃脱制裁。
同时,父权社会资源分配严重不均衡,他们需要享乐,将资源集中在极少部分人手中,以便驱使虏隶。
这时候,为了抢夺资源,女人不得已要去讨好掌握资源的男性。
她们只能在极少时候可以拥有“友谊”这样东西。
但如果女人间没有利益纠葛,她们是不会同时抢夺一个男人。
本质上,她们抢夺的不是男人,是饱腹的食物。
而母系社会,所有人共享打猎和采集的成果,孩子也是整个部落共同抚育。
这样长大的后代,更加有担当,心理也更加健康。